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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辛庄镇

教育矫治由“管得住”到“矫得好”

版次:A08 来源:江苏法治报      2024年05月23日

5月15日,常熟市辛庄镇在辛中村前进礼堂举行社区矫正对象《遵法十二时辰学习手册》发放启动仪式,村居条线干部、全体社矫对象以及社矫对象家属代表参加本次活动。学习手册共分12个篇章,引用了中国传统计时单位时辰的概念,结合数据分析将社矫对象每个时段高发频发易发的问题,拟写出警示提醒类标题,并列举相关法律条款予以注释,起到了良好的宣传、警示教育及预防作用。学习手册启用后,辛庄镇司法所将结合社矫对象的类型、罪名、社交状况、兴趣爱好等不同方面,给予针对性地宣传教育。

近年来,辛庄镇充分发挥教育矫治攻心治本作用,用活三个“多元”,切实增强学习教育质效,实现由“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

融合多元力量,拓展教育宽度。除司法所组织常态化集中教育外,还邀请法官、公安民警等专业力量参与集中教育,开展专题讲座,对常见违法行为进行警示教育,并结合实际办案过程、以案释法。同时,引入社会力量,邀请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等各方专业资源力量参与集中教育,引导社矫对象在增强自身能力的同时更好地适应社会。

创新多元方式,展现教育本质。结合当下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每月制定针对性主题教育内容,提醒社矫对象规范自身行为。如结合民法典宣传月,邀请律师开展了“民法典与生活同行”讲座,告诫社矫对象要对某些日常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善于明辨是非。组织社矫对象集中观影《第二十条》,展现“正当防卫”在现实生活中的法、理、情融合。

聚焦多元需求,提升教育成效。采取不同批次的分类集中教育。针对严管对象注重法律宣教,强调“守法”,督促其务必严格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普管对象侧重激励鞭策,强调“操守”,鼓励其继续保持。针对年轻人员则教育与劝导相结合,告诫他们“回头才会满园春”。针对年长人员则采取教育与情感疏导相结合,鼓励他们改造的同时过好晚年生活。针对该镇禁止令对象占比较多的特点,司法所还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禁止令专项教育,及时掌握辖区内禁止令执行情况。(邵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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