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秦晓微 王舒婷
版次:A06 来源:江苏法治报 2023年11月16日
挂外省牌照的可疑渣土车,借夜色潜入启东,倾倒的约7500吨“毛垃圾”将两个废弃鱼塘填满……近日,处理固体废物“有路子”的犯罪嫌疑人吴某、邓某、张某3人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启东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22年9月28日晚,路政工作人员在启东境内某高速公路出口查获一辆超载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掀开围挡篷布后,工作人员发现该车运载的竟是混杂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并伴有阵阵恶臭。悬挂外省牌照的车辆跨区域运送垃圾,这明显不合常理。工作人员果断暂扣该车,并迅速通知公安、城管等部门共同调查。
这种未经分类的混合垃圾,俗称“毛垃圾”。随意倾倒“毛垃圾”不仅污染环境,也增加了后续无害化处理的难度。
现场,了解这些垃圾来龙去脉的驾驶员三缄其口。公安、城管等相关工作人员随即展开侦查,启东市检察院获悉后,也随即派员提前介入。
经突击询问,涉案人员终于交代了部分作案过程,称有两处暂时倾倒地点,但不记得具体位置。调查小组立刻带着涉案人员,从高速路口出发,根据涉案人员的回忆循线摸排,最终锁定两处填埋地点。这两处填埋地点都是附近村民废弃的鱼塘,鱼塘周边还留有车辆的行驶痕迹和倾倒痕迹,地上散落着一些废弃的个人证件,虽然距离垃圾倾倒已有数日,但空气中仍弥漫着刺鼻的味道。拨开浅表覆土,大量垃圾映入眼帘。
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倾倒物及周边土壤、地下水进行了现场取样检测。经鉴定,这两处废弃鱼塘里非法填埋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合物重约7500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有害物质”,涉事地域存在生态环境损害。
公安人员研判,这种跨区域非法运输倾倒垃圾的行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行为,应属于团伙作案。经立案侦查,案件的真相也浮出水面。
2021年,犯罪嫌疑人吴某、邓某经他人介绍认识了犯罪嫌疑人李某(另案处理),约定由李某在启东市寻找合适的鱼塘作为垃圾填埋点,按车次支付费用。2022年初,李某找到当地居民王某(另案处理),经踩点将王某家附近的一处废弃鱼塘确定为填埋点。
2022年8月至9月,犯罪嫌疑人吴某、邓某等多次组织重型半挂牵引车将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合物由上海的几处建筑垃圾分拣场地运至上述鱼塘填埋。犯罪嫌疑人李某等负责将车辆引导至倾倒地点,现场计算车次并收费。犯罪嫌疑人陈某(另案处理)负责驾驶挖掘机将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合物覆土掩埋。
另外一处填埋点,同样也是由当地的犯罪嫌疑人联系确定,其他犯罪嫌疑人分别负责组织、运输、填埋、计量等工作,以此牟取非法利益。参与人员分工明确、主观意识强,犯罪事实清晰。经查明,先后有10多名犯罪嫌疑人共同作案,一共倾倒了11批次“毛垃圾”。涉事地域存在生态环境损害,环境损害评估分别为254万余元和76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吴某非法获利1.38万元,邓某非法获利2.51万元,张某非法获利1.6万元。
2023年6月30日,该案移送启东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等3人为获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处置有害物质,犯罪事实清楚,并于10月13日依法提起公诉。同时,因涉嫌污染环境犯罪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托刑民联动机制,将案件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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