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庄莹
版次:A05 来源:江苏法治报 2023年09月14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提升人民群众保护长江生态资源的意识,近日,镇江市金山地区检察院以开展“护航现代化、建功新征程”讲百案、进千企、访万家法治宣传行动为契机,在长江边某船厂里,召开了一场特别的听证会,船厂部分员工现场旁听。
这次听证会源于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3月23日,身为该船厂负责人的犯罪嫌疑人唐某,在工作之余邀请其他员工一同前往禁捕区长江防洪大堤向江侧水域捕鱼。唐某和张某使用禁用渔具三重刺网下水捕捞,被长江航运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经查,唐某和张某非法捕捞鳊鱼25条、红眼鱼13条,共计7.4千克。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情节。考虑到二人无前科劣迹,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认为唐某和张某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机关在对社会危害性大的非法捕捞案件进行严厉打击的同时,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非法捕捞案件作不起诉处理彰显了司法温度。”参会听证人员表示。经过讨论,听证员一致同意金山地区检察院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的拟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并建议加大宣传,提高员工禁捕意识,共同参与长江大保护。
犯罪嫌疑人唐某和张某诚恳悔罪,并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自觉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人员通过以案说法,向船厂员工开展禁渔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50余份,并从长江生态资源保护的角度,对违法捕捞可能造成的危害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普法宣传。在场员工表示:“通过这次活动,对长江保护法有了更多了解,今后必将以案为鉴,遵纪守法。”
尊敬的读者:
感谢各位一如既往的信任和关爱,更感谢各位长期以来的支持。
该数字报电子版半年内的所有报纸版面为免费阅读,其他版面开始收费阅读。更权威的资讯,更便捷的形式,更周到的服务将大幅提高读者的阅读体验。
您可选择在线购买该数字报电子版,或者激活阅读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