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A09 来源:江苏法制报 2021年01月11日
(2020)苏0104民催8号
申请人南京桢宏通工贸有限公司因遗失持有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南京桢宏通工贸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票据号码为0010004130796211、票面金额6400元、出票日期2020年11月18日、申请人南京桢宏通工贸有限公司、收款人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票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三、申报权利期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在申报权利期间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0)苏0102民初12434号
朱峰:本院受理原告汪作庆诉被告朱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将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法检大厦)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0)苏0191民初1112号
南京荣邦团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仇剑青: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庆汇食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91民初11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苏08民初377号
淮安市香榭丽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省金象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及香港盈和实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原告的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并定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苏72民初436号
韦思恩:本院受理原告朱正义诉被告李磊、韦思恩船舶租用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72民初436号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海事法院
(2020)苏1084民初2461号
周继兵:本院受理原告刘朝虎与被告周继兵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1084民初2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邮市人民法院
(2020)苏0830民初3440号
仲纪兵:本院受理原告李瑞刚与被告仲纪兵、杨健、盖平、陈先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苏0830民初34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叁份,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盱眙县人民法院
(2020)苏1084民初4206号
白艳林:本院受理原告陆兴海与被告白艳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邮市人民法院
(2020)苏0830民初3472号
张言安、孟祥找:本院受理原告陶士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830民初34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三份,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盱眙县人民法院
(2020)苏0830民初4007号
赵洋: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曾广陆诉赵礼文、赵洋、涂加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转普)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盱眙县人民法院
(2020)苏0191民初3893号
端传金:本院受理郭旭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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